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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須知暨撰稿凡例

臺北大學法學論叢正文、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

 

壹、正文

一、標題

為求體例一致,稿件之章節款項,請按「壹、一、(一)、1.、(1)、①、甲、(甲)」順序排列。標題「壹、」字體為「標楷體18級」;標題「一、」字體為「標楷體14級」。

二、段落

每一段開頭均空二字,並請以Word 2007以上版本輸入資料,A4直式橫書,字體為「新細明體12級」,行距採「單行間距」。排列順序,請依中英文摘要、中英文關鍵字、目次、內文等順序排列。

三、作者姓名、現職

作者姓名請列於題目之下,最高學歷及現職請獨立列為註解。

 

貳、引註

一、所有引註均須詳列出處。如引註係轉引自其他書籍或論文,則須另予註明,不得逕行錄引。年代一律以西元為準。

二、採同頁註格式。所引註之文獻資料,若係重複、緊鄰出現時,可註明「同前註○,頁○」;若非緊鄰出現時,則註明作者及「同註○」之後再標明頁數。

三、引用專書若為初版,無須註明版次,僅須列出版年代。但若為二版以上,則須註明版次;大法官解釋、法律條文及行政函釋,無須註明日期及出處;為說明論述相關之背景資訊而引用全書或全文者,得不註明頁碼。

四、引註字體為「新細明體9級」,行距採「最小行高12pt」,格式參考範例如下:

(一)中文書籍、專書論文、期刊論文:

書籍:陳慈陽,行政法總論,頁○,神州出版社,2001年。

吳 庚,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,頁○,自版,2005年修訂9版。

專書論文:張心悌,股東提案權之省思──兼以代理成本與Arrow定理觀察之,現代公司法之新課題──賴英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,頁○,元照出版有限公司,2005年。

期刊論文:陳愛娥,立法怠惰與司法審查,憲政時代,第26卷第3期,頁○,2001年10月。

(二)日文書籍、專書論文、期刊論文:

書籍:大村敦志,消費者法,頁○(有斐閣,2003年)。

專書論文:円谷 峻,契約締結上の過失法理の生成と展開,新˙契約の成立と責任,頁○(成文堂,2004年)。

期刊論文:潮見佳男,投資取引と民法理論(四),民商法雜誌,第118卷第3期,頁○,1997年6月。

(三)英文書籍、專書論文、期刊論文:(請依照Blue Book引註格式撰寫)

書籍:Deborah L. Rhode, Justice And Gender 56 (1989).

不同作者論文集收錄之論文:Kay Deaux & Brenda Major, A Social-Psychological Model of Gender, in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on Sexual Difference 89, 89 (Deborah L. Rhode ed., 1990).

同一作者論文集收錄之論文:Adrienne Rich, Transcendental Etude, in The Fact of A Doorframe 264, 267-68 (1984).

期刊論文:Bruce Ackerman, Robert Bork Grand Inquisition, 99 Yale L. J. 1410, 1422-25 (1990).

(四)德文書籍、專書論文、期刊論文:(以引註作者全名為原則,例外得僅列姓氏)

書籍:Gustav Radbruch, Rechtsphilosophie, 8. Aufl., 1973, S. 31.(若為段碼應註明Rn. 31)

專書論文:Bernd Schulte, Alterssicherung im Vereinigten Königreich, in: Hans-Joachim Rheinhard (Hrsg.), Demographischer Wandel und Alterssicherung, 2001, S. 295-297.

期刊論文:Klaus Schreiber, Das Arbeitsverhältnis beim Übergang des Betriebs, RdA 1982, S. 137 ff.

(五)法文書籍、專書論文、期刊論文:

書籍:DUPEYROUX(J.-J), Droit de la Sécurité sociale, 2006, p. 56.

專書論文:PAUCHARD(P.), Droit de Protection sociale, in: DUPEYROUX(J.-J), Droit de la Sécurité sociale, 2006, p. 66.

期刊論文:EUZEBY(A.), Protection sociale et justice sociale: quelques points de repères, Droit social 2006, numéro 1/2, p. 814.

(六)譯著:

亞圖‧考夫曼著,劉幸義譯,法律哲學,頁○,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,2000年。

(七)學位論文:

吳景芳,關於交通過失犯法官量刑之研究──以中日實例為主,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,頁○,1990年。

(八)研討會論文:

郭玲惠,職務調動的法理,勞動契約與勞動關係研討會,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,1998年。

(九)大法官解釋、法律條文或判決等政府資料:

1.大法官解釋:司法院釋字第599號解釋。

2.行政函釋:內政部(88)年台內地字第8811978號函。

3.法律條文:民法第976條第1項第1款。

4.法院判決:最高行政法院88年判字第3900號判例;最高行政法院94年裁字第2號裁定;最高法院94年台上字第6號民事判決;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第812號民事判例;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7號刑事判決;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664號刑事判例。

5.法院決議:最高法院78年3月14日,78年度第3次刑事庭決議。

6.政府公報:立法院公報處,院會紀錄,立法院公報,第96卷第86期,頁58,2007年12月。

7.引據外國法律條文和判決時,請依各該國習慣。

§ 102 BGB.

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§ 6, 5 U.S.C. § 555 (1994).

22 U.S.C. § 2567 (1983).

United States v. Liss, 137 F.2d 995 (2d Cir. 1943).

Meritor Sav. Bank v. Vinson, 477 U.S. 57, 60 (1986).

(十)其他資料:

1.報紙:

聯合報,創建自由與公平之經濟秩序,1985年10月1日A2版。

Ari L. Goldman, O’Connor Warns Politicians Risk Excommunication over Abortion, N.Y. TIMES, June 15, 1990, at A1.

2.網路資料:

(1) 一般資料:

國立臺北大學網站,http://www.ntpu.edu.tw(最後瀏覽日:2006年1月17日)。

Ben Jerry’s Homemade Ice Cream, at http://www.benjerry.com, last visited月/日/年(ex.12/07/2010).

(2) 中文網路文章:

盧希鵬,區塊鏈革命 得帳戶者得天下,經濟日報論壇,2016 年12 月6 日,      http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29/2150455(最後瀏覽日:2016 年12 月8 日)。

(3) 英文網路文章:

David S. Cloud, Gates Budget Eyes Next Gen. Warfare (Apr. 12, 2009), at http://www.politico.com/news/stories/0409/21123.html, last visited月/日/年(ex.12/07/2010).

 

參、參考文獻

一、為利讀者查詢相關資料,請作者將所有正文與註釋中援引過的書籍及期刊參考文獻,列於文稿後。

二、不加編號,中日文參考文獻在前,其他外文在後,以作者姓氏筆劃數或姓氏字母排列順序。若同一作者有多項參考文獻時,請依年代先後順序排列。

三、參考文獻書寫方式與引註格式同,中日文參考文獻無須加註頁數,其他外文專書論文及期刊參考文獻應加註起迄頁數。

四、年代一律以西元年代,並以逗號將作者、書名或篇名、出版資訊等分開。

 

投稿檢查表

投稿程序的一部份包括,作者需要檢查其稿件是否遵循下面的項目,而沒有完成這些項目的稿件會被退回給作者。

  1. 凡具有原創性之法學著作均歡迎投稿。來稿如不符格式、一稿數投、全部或主要部分已在其他刊物或將在其他刊物發表、依臺北大學法學論叢徵稿簡則第 5 條規定審查未通過者,恕未便刊登。
    投稿人如以同一或類似文章再次投稿者,由本刊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接受稿件。

  2. 來稿請以電腦繕打,使用軟體以 Microsoft office 軟體為原則,稿件電子檔請寄本刊電子信箱 ntpulr@mail.ntpu.edu.tw。

  3. 本刊歡迎中外文稿件。來稿以不超過 5 萬字為原則(含本文、附錄、註腳及參考文獻)。文章為數位作者共同撰寫者,請註明合著貢獻比例及負責工作。來稿一經接受刊登,正文、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須依本刊格式修正。另「飛鳶新秀論文」專欄,投稿者須具有博士班、碩士班在學學籍,並投稿字數以 2 萬字以下為原則(含本文、附錄、註腳及參考文獻)。
  4. 來稿應包括作者中外文姓名、中外文服務機關及職稱、文章之中外文題目、10 個以內之中外文關鍵詞,及 500 字以內之中外文摘要,並請投稿者附上聯絡地址、電話及電子信箱地址。
  5. 本文依循「期刊介紹」中作者指引所要求文體與書目格式。
  6. 本刊歡迎中外文稿件。文章為數位作者共同撰寫者,請註明合著貢獻比例及負責工作。來稿一經接受刊登,正文、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須依本刊格式修正。
  7. 來稿先由本刊編輯委員會初審通過後,再送請2位相關學科專家學者雙向匿名審查,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。本刊對於接受刊登稿件之屬性類別有最終決定權。來稿經本刊開始審查程序後撤回者,本刊即以退稿處理。
  8. 稿件隨到隨審,無截稿期限,依稿件投稿暨修正通過時間依序刊登;未於修正通知寄出2個月內回覆者,本刊即以退稿處理。
    作者撤回已進入審稿程序之稿件或其稿件一稿數投經查證屬實者,本刊得於3年內暫停接受該作者之投稿。

  9. 來稿一經刊登,文責自負。本刊暫不致酬,惟贈送抽印本 20 份及 PDF 電子檔。
  10. 本刊自第 56 期起,出版電子期刊,自該期起所有文章經本刊收錄後,作者需同意授權本刊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『遠距圖書服務系統』或其他資料庫業者,進行重製、透過網路提供服務、授權用戶下載、列印、瀏覽等行為,並得為符合各資料庫之需求,酌作格式之修改;自第 66 期起,作者於投稿時即應檢附授權書,如未檢附者,則其稿件不進入實質審查程序。
 

版權注意事項

經刊登之論文,其編輯著作權歸本刊所有,非經本刊同意, 不得轉載。但為學術研究、教學或其他非營利之使用,不在此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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